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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77章 大罪 (2 / 6)

作者:歹丸郎 最后更新:2023/12/8 8:17:47
        像那些偷窃癖、露出癖的,甚至某些丧心病狂的杀人犯。他们岂会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什么,但就是放纵自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重点来了。易市中,恶魔们之所以倾向于交易活物,是因为活物有灵魂。那怕是蠢笨如猪牛羊这类家畜,在痛苦中死亡的灵魂,对恶魔来说也算的上是不错的零嘴。

        智人的灵魂当然更好!因为带有智慧的灵魂,额外的调味品除了痛苦的滋味外,还有离经叛道的罪恶感。那么最上乘的灵魂,当然就是深深堕入黑暗面的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卖牲口的人,肯定不会有什么罪恶感的。这年头的迷地,可没有某穿越众老家的佛教,把杀生这回事无限上纲。

        要说剥夺生命的话,吃肉吃素都是吃,有分别心才是奇怪。所以原始佛教中讲究的是不亲手杀、不见杀、不为布施自己而杀的方便斋。不会斤斤计较奶素、奶蛋素跟全素差异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卖人的话,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基本上现在的迷地不允许存在有奴隶,更妄论是送人进火坑,永世不得超生的那种。但是大约翰在恶魔的诱惑下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魔法塔不干涉这种事情;其他势力的管理,最多到城市房屋改建的限制,还有商人之间的纠纷。在大约翰之前,没人意识到’商品’种类也会出现问题,也就没有可就此约束的管理公约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大约翰是苏里唐帝国的人,要管他的行为,也只有帝国的人出面,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权力与胆量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里唐帝国本身对于奴隶制度的取消,是在大势下被迫同意的。底下的人这么搞,他们都是睁只眼、闭只眼,并不真正制止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南境新任命的汗王,正头疼南境各个部族整合的问题。大约翰趁着这样的机会表忠心,并且送上钱财。新汗王是要多么想不开,才会给自己的统治增加阻力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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